關于優(yōu)化本市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(yè)務相關事項的通知

房地產(chǎn)信貸 2024-10-17 10:37:50 來源: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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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城市:上海
  • 頒發(fā)時間:2024-9-30
  • 發(fā)文字號:滬公積金管委會〔2024〕6號
  • 發(fā)文機構: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  • 實施日期:2024-11-1
  • 效力級別:地方規(guī)范性文件
  • 類別:住房公積金

關于優(yōu)化本市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(yè)務相關事項的通知

滬公積金管委會〔2024〕6號

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:

??為提升住房公積金便民服務水平,更好地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安居,現(xiàn)就優(yōu)化租賃提取業(yè)務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
??一、提高提取限額

??1.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,每戶家庭(含單身家庭,下同)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。

??2.承租本市市場租賃住房的,每戶家庭月提取限額由3000元提高為4000元。其中,新市民、青年人辦理租賃合同網(wǎng)簽備案的,每戶家庭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;本市人才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,可按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提取住房公積金。

??本通知中“新市民”是指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(xù)時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繳存人;“青年人”是指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(xù)時年齡在35周歲(含35周歲)以下的繳存人。

??二、優(yōu)化提取辦理

??1.增加提取頻次。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(yè)務,提取頻次由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。

??2.調整提取扣款規(guī)則。提取申請人辦理定期轉賬租賃提取業(yè)務的,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當月應提取額時,支持按賬戶余額提?。ㄌ崛⊥瓿珊螅~戶余額不能為零元)。

??3.固定提取日期。提取申請人辦理定期轉賬租賃提取業(yè)務的,提取日期由“月末”固定為“25日”。

??2024年11月1日(不含當日)前已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(yè)務的,提取頻次、扣款規(guī)則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??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有效期五年。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據(jù)本通知制定操作細則?!蛾P于本市高層次急需人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的通知》(滬公積金管委會〔2021〕11號)同時廢止?!渡虾J凶》抗e金提取管理辦法》(滬公積金管委會〔2023〕4號)、《關于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(yè)務月提取限額等事項的通知》(滬公積金管委會〔2023〕6號)與本通知規(guī)定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?!?/p>

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
二○二四年九月三十日

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(shù)

(2023-02)

1571.9

  • 0.13%
  • -0.91%
日期指數(shù)環(huán)比同比
2023.011569.9-0.97%-0.14%
2022.121572.1-0.92%-0.11%
2022.111573.9-0.12%-1.08%
2022.101575.8-0.20%-1.01%
2022.091579.0-0.02%-0.87%
2022.081579.3-0.04%-0.6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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